■ 政德镜鉴
□ 本报记者 鲍青
本报通讯员 戴章超
秋末冬初的鲁南郯城县,天地苍莽,草木摇落,已是一片萧索景象。在沂水南畔的土地上,点缀着一个名叫王桥的村落。村庄郊外,萋萋荒草中矗立着一座高约7米的巨大石碑。据碑文记载,这是曹魏名臣、司徒王朗的陵墓。
王桥村民多姓王,同尊王朗、王肃为先祖。三十年前,村民王柏恒曾参与编修家谱,认真寻找家谱中王朗和王肃的印记。“我们是汉魏时期大臣王朗的后裔。王朗有一子叫王肃,我们也是经学大家王肃的后人。”80岁的退休教师王绍宗说。
王朗父子属东海王氏,是魏晋时期的名门望族,在政治和学术上皆有不俗成就,其流绪一直延绵至南朝。而将家族学术成就推至巅峰的,当属王朗长子、一度以“王学”取代“郑学”(郑玄)的王肃。
生于离乱,漂泊江湖
王肃学术成就的取得,既有勤奋好学的天性使然,也有醇厚家学的熏染所致。自幼年开始,王肃就跟随父亲王朗学习经籍,在古籍的浩瀚汪洋里汲取营养。
王肃之父王朗的形象,在小说演义里、正史记载中,有着两副截然不同的面孔。
章回体历史小说《三国演义》中的王朗性格迂腐,甚至颇为可笑。曹魏篡汉后,王朗以元老功臣之故进位司徒,跻身朝廷“三公”之列。不久,蜀汉丞相诸葛亮第一次出祁山北伐中原。王朗已年届七旬,自觉老当益壮,主动请缨赶赴前线。两军阵前,王朗异想天开,想以“天命”说服诸葛亮“弃暗投明”,主动归降曹魏。没想到,口才极佳的诸葛亮频频挖苦王朗,甚至以“皓首匹夫,苍髯老贼”相讥讽。王朗气急攻心,方寸大乱,竟失足从马上摔落而死。
《三国志》记载的王朗,则是另一副面孔。他“才学博洽,淹贯群经”,是当时著名的经学家。王朗年轻时,矢志于求学问道,曾师事《欧阳尚书》的传人杨赐。杨赐出身著名的“弘农杨氏”,祖父杨震、父亲杨秉皆担任过东汉的太尉。
汉末多事之秋,一大批清流士子有感国事日非,奋而抨击社会混沌黑暗。起初,杨赐“不应州郡之命”,超然于政治之外,也借着灾异批评外戚干政、宦官擅权。他讥讽皇帝“内多嬖幸,外任小臣”,讽刺朝政“妾媵嬖人阉尹之徒,共专国朝,欺罔日月”。
杨赐对现实政治的关注,深深影响了学生王朗。杨赐病故后,王朗“弃官行服”,坚持为恩师守孝,矢志继承杨赐的学术思想。
王朗后拜郎中,担任一县长官,又擢升会稽太守(治所在今江苏苏州)。
王朗赴任会稽的第三年,即汉献帝兴平二年(公元195年),长子王肃在府衙内降生。儿子的降临,并未给年近四旬的王朗带来太多的欣喜。他凝神注视北方中原,心忧愈燃愈近的烽烟。
此时的东汉王朝,已经彻底陷入混乱状态。自黄巾事起,朝廷被迫允许地方自行募兵镇压,渐成军阀割据形势。董卓之乱后,皇权坠地,天下失序,军阀群起攻讦,战火屡燃。关中地区,原属董卓的部将李傕、郭汜起兵相攻,惊魂未定的献帝在大臣护送下逃回故都洛阳;曹操和吕布两强对峙山东,连年交兵,全力争夺兖州地区。黄河以北,袁绍联合多方势力,和公孙瓒激战正酣。
北方乱麻一团,南方尚属平安。王朗忧心形势变化之余,也在会稽施行自己素来推崇的“德政”。他招徕流民,发放牛种,不兴甲兵,大兴文教。王朗以经术移风易俗,对不符合儒家道德的习俗尽力裁汰。他发现当地民俗喜欢祭祀秦始皇,甚至将秦始皇木像置于夏禹庙中。王朗认为秦始皇是暴虐之君,不应隆重祭祀,就下令除之。
王朗在会稽任职四年,深受百姓爱戴,也引起朝廷关注。
可惜覆巢之下,安有完卵?王肃出生的次年,战火终究燎原而来。在军阀袁术处借兵的孙策,决定经略江东富庶之地。他连战连捷,席卷江东,很快将矛头对准会稽。
王朗虽擅长经术,勤于治民,却于兵戎无所成就。因为自觉身为汉吏,应保城邑周全,只能硬着头皮率兵出战孙策。王朗连遭败绩后,只能带着妻儿老母,泛舟浮海,朝不保夕,恍如惊弓之鸟。尚为婴儿的王肃,时常饮食不继,险些夭折。最终,王朗一家走投无路,被迫投降孙策。孙策敬重他声望儒雅,只责备而不加害。
朝廷闻王朗困于江东,征召其入朝为官。尚在襁褓的王肃,又跟父亲棹舟泛海,辗转一年之余才到达京师。
来到京师后,王朗生活较为安定,王肃也得以拥有一个相对稳定的童年。他跟随父亲左右,学习儒家典籍,探索只言片语背后潜藏的治国安民之道。
因为家庭氛围耳濡目染,王肃自幼就喜爱研读文史,对经学也有独到的见解。十八岁时,他拜汉末大儒、荆州学派代表宋忠为师,向他学习西汉学者扬雄的《太玄》。
《太玄》是扬雄所著的一本哲学书。扬雄在此书中将源于老子的“道”作为哲学最高范畴,并以“玄”作为构筑宇宙生成模式、探索事物发展规律的中心。扬雄写作《太玄》时,有意炫才显能,将文章玄妙化。所以《太玄》义理极为深奥,很难理解。王肃年纪轻轻,就不仅能读懂此书,还能发表诸多新颖看法,有着异于常人的领悟力。
名师宋忠教诲不倦,学生王肃苦学继日。到二十多岁时,王肃经学造诣突飞猛进,已是当时首屈一指的经学家。
屡上奏疏,屡言国事
性而优则学,学而优则仕。王肃出身名门高第,又淹通经史文集,自然是朝廷选拔人才的重点关注对象。
魏文帝黄初年间,20多岁的王肃被拜为散骑黄门侍郎,掌管谏言献策,“入则规谏过失,备皇帝顾问,出则骑马散从”。
魏明帝太和二年(公元228年),父亲王朗病故。次年,王肃被朝廷任命为散骑常侍。
太和四年,掌握兵权的大司马曹真上表,请求发兵征讨蜀汉。他乐观地估计:“蜀连出侵边境,宜遂伐之。数道并入,可大克也。”魏明帝对曹真之议也深以为然,立刻应允,并亲送他率军出征。
对伐蜀之议,部分大臣虽有异议,却因畏惧曹真而不敢公开表露。王肃当时官位卑微,资历浅薄,却没有这般顾虑。他自认身居谏官,就该进献直言,不可随人俯仰。摇曳的烛光下,王肃将心中所思倾笔写出,指出仓促出兵伐蜀的诸多危害。
拂晓天明,王肃上奏皇帝,为退兵鼓呼。在这次辩论中,王肃展现了自己敏锐的巧思和渊博的知识。面对群臣的责难,王肃先引用历史经验,指出即使平路行军也深受粮草不继的困扰,“千里馈粮,士有饥色,樵苏后爨,师不宿饱”。何况巴蜀山川环绕,险阻隔绝,经常需要凿山搭桥才能进军,比平路行军要劳累百倍。如今又值阴雨连绵,山坡陡峭湿滑,军队拥塞难以行进。而军需粮草远在千百里之外,一旦供应断绝,军卒乏食,士气必然崩溃。
辩论之时,曹真大军出发月余才通过半个子午谷的情报传来,更增强了王肃据理力争的信心。王肃立即指出,大部分魏国士兵被分派去修筑道路,已经疲惫不堪,一旦蜀军占据险要地形,以逸待劳,大军或将有去无回。王肃又征引历代故事,强调“(周)武王伐纣,出关而复还;论之近事,则(魏)武、文征(孙)权,临江而不济”。进军犹豫不决的背后,都是后勤保障难以跟进的缘故。他恳请朝廷下令,因“水雨艰剧之故,休而息之”,调回出征大军,放归徭役百姓。王肃觉得如果这般行事,徭役百姓必然感念恩德。而这种民意日后会有大用处,“后日有衅,乘而用之,则所谓悦以犯难,民忘其死者矣”。
魏明帝经过一番深思,决定停止征讨蜀汉,召曹真回朝。
朝堂激辩,为王肃赢得满堂彩,也激发了他上疏言事的热情。他接着上疏,要求遵循旧礼,为故去的大臣发哀,更要将有功大臣祭祀于宗庙。此议一出,得到群臣应和,得以顺利通过。
不久,王肃又上疏阐述“政治根本”。他请求刷新吏治,“除无事之位,损不急之禄,止浮食之费,并从容之官”。经过这些改革之后,“使官必有职,职任其事,事必受禄,禄代其耕”。官员既有明确职责也有对应俸禄,自然能勤恳为政,也便于日后追责。
王肃精研儒学,也仰慕古代礼制,因而在奏疏中时常“以古论今”,强调“古为今用”。他认为魏国官制起于汉末战乱之世,有诸多欠缺不足之处。他根据古代经验,提出各代官制设置情况,供皇帝参考斟酌。如唐(尧)、虞(舜)上古时期,官制较为简单,“设官分职,申命公卿,各以其事”。到夏、殷时期,“六卿亦典事者也”。周代官制更加齐备,“五日视朝,公卿大夫并进,而司士辨其位焉”。到了汉代末期,因为皇帝昏聩信任宦官,导致“朝礼遂阙”。王肃提出“可复五日视朝之仪,使公卿尚书各以事进”。在他心目中,这是利国利民的大好事,“废礼复兴,光宣圣绪,诚所谓名美而实厚者也”。
王肃奏言,不仅切中时弊,而且引经据典,颇有说服力。这和他深厚的经学造诣是分不开的。
君臣交锋,不卑不亢
因为奏言得到皇帝肯定,王肃以常侍之职负责秘书监工作。景初元年(公元237年),大权独揽的魏明帝沾沾自喜此前取得的文治武功,渐渐变得骄奢淫逸。他大建宫殿,广采民女,导致“民失农业……刑杀仓卒(促)”,天下渐现不安之象。
王肃幽愤上疏,道出天下方趋安定、百姓刚得休息的不易,“大魏承百王之极,生民无几,干戈未戢”。此时朝廷应该与民休养生息,“宜息民而惠之以安静遐迩之时也”。王肃认为休养生息的关键,在于“务畜积而息疲民,省徭役而勤稼穑”。
针对宫殿营造屡兴,征调百姓频繁的现象,王肃谴责这将导致“丁夫疲于力作,农者离其南亩”的恶劣后果。长此以往,必然“种谷者寡,食谷者众,旧谷既没,新谷莫继”,国家将面临严重危机。
王肃请求魏明帝幡然醒悟,改弦更张,不可再对民力竭泽而渔。对于现行政策,王肃要求朝廷“发德音,下明诏,深愍役夫之疲劳,厚矜兆民之不赡”。王肃有感徭役制度的随意,请求对徭役制度进行具体改革。他甚至提出了完善徭役制度的办法,“选其丁壮,择留万人”,每隔一段时间进行轮换,使百姓有休息时间。他还规定,每次轮换期总计三年时间,此后“分遣其余,使皆即农”,这样就能让百姓“劳而不怨”。
王肃乐观估计,如此施行,不久之后就会“仓有溢粟,民有余力”。他还鼓励皇帝迅速采取措施,“以此兴功,何功不立?以此行化,何化不成?”
在奏疏的最后,王肃又习惯性旁征博引,用历史事实来说服皇帝。他先用孔子之语“自古皆有死,民非信不立”,又指出区区晋国,微微重耳,“欲用其民,先示以信”,最终能“一战而霸”。
相比历史经验,现实更加刺眼。此前魏明帝征调百姓时,官员经常声称宫殿一旦建成即遣返,后来又不断自食其言,引起服役百姓的骚动。王肃就此批评皇帝,“傥复使民,宜明其令,使必如期”,切不可言而无信。
王肃奏疏越写越激愤,越写越难抑,所以又批评皇帝任意加刑囚徒,有烂施淫威之嫌,让天下百姓战战兢兢、惊慌难安。王肃在奏疏末尾,要求魏明帝躬行节俭,“诸鸟兽无用之物,而有刍谷人徒之费,皆可蠲除”。
王肃连珠炮式的批评,让魏明帝大为不悦。他不好借此发作,便以他事寻机敲打王肃。皇帝借着研讨经史质问王肃:“东汉桓帝时,白马令李云曾上奏折说:‘孔子认为所谓帝,就是要谛听。可如今官位错乱,小人谄进,财货公行,政化日损,说明这个皇帝不想谛听。’李云此言可谓大逆不道,为什么最终只是病死狱中,而没有被立即处死?”皇帝之意,是想让王肃为没有被惩治而感恩戴德。王肃却回答说:“李云只是说错了话,失去了违逆和顺从皇上的分寸而已。推究他的本意,说这些话都是想尽忠心,想着对社稷有益。而且皇帝之威,超过雷霆,杀掉一个普通百姓,和踩死蝼蚁没有什么区别。但是宽恕他,可以显示能容直谏之言的胸怀,杀掉李云不一定是对的。”
魏明帝依旧不甘心,因而又问:“司马迁因为遭受宫刑缘故,心怀怨恨,写下《史记》来指责、贬低汉武帝,实在令人痛恨。”王肃回答说:“司马迁记史实,不凭空赞美,不隐瞒恶行。汉武帝听说他写《史记》,拿来写汉景帝以及自己的本纪看,因为不满而大怒,削去简册上的字。至今这两个本纪有目录而没有文字。后来司马迁为战败的李陵辩护,于是汉武帝借机把司马迁送进蚕室施以宫刑。这表明心怀怨恨的是汉武帝,而不是司马迁。”
君臣两次你来我往、针锋相对的问答,火药味十足,有点剑拔弩张的味道。
身抗玄学,预言吉凶
齐王曹芳正始元年(公元240年),王肃因数番奏言而出为广平(今河北南部)太守。
王肃出京不久,又因公事征还,拜为议郎。数日之后,又拜为侍中,迁太常。
此时曹真之子大将军曹爽专权,信赖倚重何晏、王弼、邓飏等人。何晏、王弼好玄学清谈,以老庄思想糅合儒家经义,谈玄析理,放达不羁。当时所谓名士风流,盛于雒下,世称正始之音。
以儒道捍卫者自居的王肃,自然看不惯这种离经叛道的风气。他与太尉蒋济、司农桓范论及时政时,凛然正色曰:“此辈(何晏、王弼)即弘恭、石显(西汉元帝时期奸臣)之属,复称说邪!”曹爽闻之,告诫何晏等人说:“当共慎之!公卿已比诸君前世恶人矣。”
王肃的女儿王元姬曾嫁于司马昭为妻。等到司马懿发动高平陵之变,诛杀曹爽后,王肃更受礼遇,其言语建议在朝堂也愈有分量。
当时有两条长约一尺的鱼,突然出现在朝廷武库的房间里。百官觉得这是吉祥之兆,王肃却说:“鱼生于渊而亢于屋,介鳞之物失其所也。边将其殆有弃甲之变乎?”不久,司马昭果然在对抗东吴的战斗中失利。
嘉平六年(公元254年),齐王曹芳被废,王肃持节兼太常,迎接高贵乡公于元城。不久,镇东将军毌丘俭、扬州刺史文钦反叛,司马师问王肃说:“霍光感夏侯胜之言,始重儒学之士,良有以也。安国宁主,其术焉在?”王肃对答:“昔关羽率荆州之众,降于禁于汉滨,遂有北向争天下之志。后孙权袭取其将士家属,羽士众一旦瓦解。今淮南将士父母妻子皆在内州,但急往御卫,使不得前,必有关羽土崩之势矣。”司马师听从王肃意见,很快打败俭、钦二人。
兼善今古,自成一家
在曹魏时期,王肃以擅长经学而闻名天下。他早年熟读东汉经学家贾逵、马融的著述,却唯独不喜欢郑玄的学说。
郑玄创立的经学体系,在东汉后期占学术主导地位。郑学属于训诂经学,讲究字义的理解阐述,但相对缺乏哲学思辨。汉末魏晋时,就有人批评郑学的疏漏。王肃的恩师宋忠,曾探讨天道性命,与郑学相抗衡。
王肃兼通今古文,更发扬恩师思想,以激烈反对郑学为特色。他对自己在经学上的标新立异曾有过表白:“郑氏学行五十载矣。自肃成童,始志于学,而学郑氏学矣。然寻文责实,考其上下义理,不安违错者多,是以夺而易之。然世未明其款情,不谓其苟驳前师以见异于前人。乃慨然而叹曰:‘予岂好难哉?予不得已也!圣人之门方壅不通,孔氏之路枳棘充焉,岂不得开而辟之哉……’”
王肃为了对抗郑玄,不仅遍注群经,甚至伪造《孔子家语》《孔丛子》以及《圣证论》。当时能独树一帜并以注经数量与郑玄相比肩者,唯有王肃一人,一时有“王学出而郑学衰”的现象。
王肃在经学上纠正了郑玄不少荒诞之说,弥补了“郑学”疏漏,为后世学者服膺。王肃还用儒家的“礼”来融合教化与名法,成为魏晋之际礼法理论最重要的建设者。
司马懿时,大臣奏请把王肃《孝经注》列入学官。后来王肃和父亲王朗的注解,都被列于学官。有关礼制方面的问题,王学与郑学若发生争议,一概以王肃之说为准。甘露元年(公元256年),拥护郑学的高贵乡公视察太学,以郑学的义理来责问在座的博士。而王肃的学生、博士庾峻则以王肃“奉尊师法”为理由,把皇帝的质问挡了回去。
自魏至西晋,“王学”一度压倒“郑学”。东晋以至南北朝以后,郑学在经学领域地位得到恢复。东晋以降,王学又被郑学压倒。但王肃的学术地位依旧得到尊重。贞观二十一年(公元647年),唐太宗诏令历代先贤先儒二十二人配享孔子,其中就包括王肃。大中祥符九年(公元1016年),宋真宗下诏追赠王肃为司空,并命近臣撰赞。